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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作者信息  留言内容
提问人:金先生
提问主题:劳动争议
您好!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期间,未给本人缴纳社保,合同也未签,当时说是试用期3个月后可以签合同,我问是否交保险,人事说一般不交,会给你们生活补助300元,后来过了三个月试用期,也未提前通知我,以我不适合他们公司的理由辞退了我,辞退也没让我办任何手续,我也没写辞职报告,现本人已不在那家公司了,请问我可以要求这家公司赔偿我未缴的保险,还有未签合同是否可以得到经济赔偿,期间公司一个月只有四天休息,且双休日不能休,是否可以得到加班费补偿和其它经济补偿吗?
提问时间:2014/4/9 10:54:39
管理员回复
回复(2014/9/17 9:30:57):
未缴纳社保,可直接向劳动部门投诉。一年内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获得双倍工资差额的赔偿。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加班费。加班费及未签订劳动合同问题可直接提起劳动仲裁。陈伟律师13913672113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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