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 |
业务范围 |
|
 |
 |
联系我们 |
|
 |
地址:常熟市黄河路22号汇丰时代广场4号楼6楼617室(黄河路与海虞北路交叉口) 来访咨询请提前电话预约 手机号:13913672113 电话:0512-52825632 传真:0512-52959615 QQ号码:1045792842 微信公众号:cs-lawyer 新浪微博:常熟陈律师 所属律所:江苏汇展律师事务所(常熟市) |
|
|
|
 |
在线咨询 |
当前位置:首页 > 在线咨询 |
 |
|
|
提问主题:劳动争议 |
|
您好!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期间,未给本人缴纳社保,合同也未签,当时说是试用期3个月后可以签合同,我问是否交保险,人事说一般不交,会给你们生活补助300元,后来过了三个月试用期,也未提前通知我,以我不适合他们公司的理由辞退了我,辞退也没让我办任何手续,我也没写辞职报告,现本人已不在那家公司了,请问我可以要求这家公司赔偿我未缴的保险,还有未签合同是否可以得到经济赔偿,期间公司一个月只有四天休息,且双休日不能休,是否可以得到加班费补偿和其它经济补偿吗?
|
|
|
|
|
回复(2014/9/17 9:30:57): |
|
未缴纳社保,可直接向劳动部门投诉。一年内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获得双倍工资差额的赔偿。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加班费。加班费及未签订劳动合同问题可直接提起劳动仲裁。陈伟律师13913672113 |
|
|
|
|
|
|
|